持有賬戶內會員積分*點的使用規條
持有賬戶收納因縮短住宿時間或抵埗前60天內取消預訂而導致罰款的會員積分點。持有賬戶內的會員積分點只能應用於在60天內出發的預訂。
持有賬戶內的會員積分點需要在使用年度結束前使用,否則會被視為過期。持有賬戶內的會員積分點可以在出發前60天內預訂以下項目:
持有賬戶內的會員積分點並不適用於:
- 儲存,預借或轉讓
- 兑換成萬豪旅享家™積分點
- 不適用於預訂Active Explorer Golf Certificates 或the Marriott Golf Academy
- 不適用於預訂機票
- 通過「國際分時度假組織」 進行先預付或先提出要求的交換
*「會員積分」是指峇里島努沙杜瓦花園萬豪度假會目的地的積分、萬豪亞太度假會及澳洲萬豪度假會目的地的度假會積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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